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考核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2002年2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是省内为农业第一线连续培养农业技术与管理人才最早的学校,现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示范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7亿元,图书馆藏书76万册。设有绿色农业、养殖、经济贸易、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制药工程、财务管理和基础部、培训部等八系二部,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高职教育为主,兼顾地方经济需求的办学格局。现有面向全国28个省招生的46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多人;现有教职工620人,专任教师453人。面对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虚位以待,诚邀各地英才,共创“山水园林大学城”的美好明天!
(二)考核办法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意见》(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院调入和接收人员的质量,提高我院教职工的素质和能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1、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我校工作,并能按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应为二表统招本科),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自荐材料后,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把基本符合条件的人员转相关用人部门进一步遴选,根据其研究方向、学识水平,确认面试人选,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掌握在3:1。
3、面试、试讲考核
考核以院长或主管院长为组长、用人部门领导及相关教师、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人员、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采取问答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并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试讲,由考核组成员填写《选聘人员试讲、面试考核评价表》对被面试人进行现场评分, 以考核评价表评分和考核专家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4、体检
安排各专业考核综合成绩为第一名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能上岗工作。
5、公示
对拟录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6、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三)联系方式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编:157041
电话:0453-6402406
联系人:张亚男
四、报名时间:2009年2月27日----2009年3月15日
附:2009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计划 (附表2)